刘晓红校长受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
12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届研讨会暨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新聘仪式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聘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批24位专家委员,聘期为四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为新聘专家委员颁发聘书,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宣读《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新聘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决定》,我校校长刘晓红教授作为新聘专家委员,受邀出席本次活动并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聘。
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中办发[2018]19号),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与促进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支持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所成立的。该委员会由最高人民法院聘请的中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接受国际商事法庭的委托为当事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提供调解等服务,为人民法院审理国际商事纠纷案件所涉专门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本届专家委员会云集了国内外最为权威的国际法专家,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有深厚的积累和长期的实践,他们是费宗祎、司玉琢、周汉民、张勇健、王俊峰、高祥、肖永平、杜新丽、刘晓红、易显河、范愉、梁定邦、利马(Viriato Manuel Pinheiro de Lima)、阿马波拉·格里哈尔瓦(Amapola Grijalva)、巴特·卡图雷贝(Bart M. Katureebe)、克里斯托弗·阿德巴约·奥乔(Christopher Adebayo Ojo)、王宇清(Colin ONG)、法萨·奥古尔古兹(Fatsah Ouguergouz)、哈米德·谢里夫(Hamid Sharif)、伊斯迈尔·西里木(Ismail Selim)、约翰·阿齐尔·埃劳(Johan Achiel Erauw)、黄锡义(Michael Hwang)、莊泓翔(Steven Chong)、迈丹·苏莱曼诺夫(Maidan Suleimenov)。
本次研讨会中,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和商务部高层领导发表致辞,各位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我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未来与发展。会议中,刘晓红作了题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中的中国实践”的专题发言。她指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通过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既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关系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中国司法竞争力的提升。针对具体举措,她提出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过程中,应当以推动全球化作为中国不变立场、倡导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作为中国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目标、信息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中国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新高地、加强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中国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持续动力。刘晓红在演讲中还不忘关心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她提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并建议在现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实习项目基础上,鼓励和倡导国际法专业和具有涉外法律背景的优秀学子进入国际商事法庭实习,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青年法律人才进入涉外审判工作队伍,进而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梯队化建设。
刘晓红此次受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仅为我校和最高人民法院之间的合作促成战略机遇,同时也为我校人才培养和国家涉外商事审判活动之间架设纽带,对我校积极开展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正如刘晓红在其演讲所提到的,她希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可以与中国国际商事审判工作的发展相结合,一方面为我国国际商事审判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形成梯队化建设,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涉外法律方向的优秀学子投身到一线国际商事审判活动当中提供通路。上述建议势必为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积极思路,也为我校优秀学子长期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田旭 撰稿)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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